在 2016年全州县(市)换届工作中,我州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考察项目,纳入到换届人选考察环节中,并将考察结果作为衡量和评价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。在开展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,通过采取实地踏查、谈话了解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州直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深入比对核实,查验是否存在违反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相关要求的问题,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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